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审前信息。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1.规划名称:《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及4次局部调整
2.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规划四至范围:东至外环线、南至普陀区、西至嘉定区、北至蕴藻浜。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3日
6.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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