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有关现金股利政策,2021-2023年度缩短分红周期,将分红周期从年度变更为半年度,即配合中报发布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中期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低于中期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根据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078,509,008.48元的50%,并按照截止2021年8月6日21,847,484,215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计算,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不少于0.3451元(含税)。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取整),以*新股本21,847,484,215股为基准(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预计分红7,646,619,475.25元(含税),占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71%。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35元(含税)进行派发。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完成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期)的发行工作,将其持有的预备用于交换的共计2,850,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并以“中国宝武集团-中金公司-17宝武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完成了“中国宝武集团-中金公司-17宝武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2,850,000,000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事宜,该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划转回中国宝武证券账户,解质后中国宝武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0,813,395,355股。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2021年是全球经济全面复苏的一年,国内外主要经济体各项经济指标均呈现向好态势。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长开局良好,钢铁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受疫情后全球财政和货币刺激政策影响,欧美国家建筑、汽车和各类用钢领域需求大幅增长,明显快于其粗钢产量的恢复,导致供应缺口扩大。
受全球经济复苏、货币宽松以及双碳减排目标影响,上半年大宗商品价格普涨,其中普氏62%铁矿石指数均价183.5美元,同比增长101.4%。上半年国内粗钢产量5.6亿吨,同比增长11.8%;中钢协钢材价格综合指数(CSPI)139.5,同比增长38%。1-6月,全球64个纳入世界钢铁协会统计国家的粗钢产量10.039亿吨,同比增长14.4%;上半年国际钢铁价格指数269.8,同比增长55%。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铁产量2274.0万吨,钢产量2622.5万吨,商品坯材销量2534.5万吨,实现合并利润总额205.0亿元。
展望下半年,国内钢材价格将逐渐回归基本面,国外经济复苏势头良好,但全球疫情仍存在不确定性。“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国内钢铁行业低碳减量发展,下半年国内钢价或呈现重心下移的态势,预计三季度钢材价格整体小幅震荡,四季度钢材需求或存在阶段性反弹。
面对全球通胀预期强烈、国内下游市场需求逐步释放、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整体资源紧张与各项费用集中发生等客观条件变化,公司将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发挥多制造基地管理协同与应变能力,挖掘成本削减潜力,进一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积极应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力争取得更优经营业绩。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姚林龙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侯安贵董事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1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用煤总量风险控制情况汇报》等报告,通过以下决议:
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更好回报投资者,公司实施中期分红,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以总股本21,847,484,215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21,105,235股)为基准,预计分红7,646,619,475.25元(含税),占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71%。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35元(含税)进行派发。
为满足环保超低排放A级企业达标改造提速需求,以及抓住国家“双碳”战略带来的新能源、高效能产品用钢投资机遇,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增19.59亿元。
为满足钢企超低排放要求,武钢有限将实施一四烧结、五烧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六)同意《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相关条款规定,结合近期人员变动情况,公司拟按授予价格3.99元/股回购注销洪华等5名激励对象所持177,900股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177,900元;同时,公司将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公司授权一名或多名执行董事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为积极践行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关心所在地区的发展,湛江钢铁申请实施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开展乡村振兴帮扶等捐赠项目。
董事会召集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13日在上海召开。
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给硅钢发展带来新机遇,为稳步实施宝钢股份硅钢产能提升计划,公司制定了新一轮硅钢产能发展规划:*步,高端取向硅钢产能达到116万吨/年,无取向硅钢产能达到315万吨/年(含东山基地),高牌号无取向硅钢产能达到110万吨/年;第二步,高端取向硅钢产能达到150万吨/年,无取向硅钢产能达到380万吨/年(含东山基地),高牌号无取向硅钢产能达到210万吨/年。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预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0,748,361,224.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总股本21,847,484,215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21,105,235股)为基准,预计分红7,646,619,475.25元(含税),占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21,105,23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提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7,900股,共涉及激励对象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17年12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3.2017年12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授予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2日,按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3.99元/股的价格授予1,067名激励对象。
5.2018年1月16日,公司完成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1,06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共授予限制性股票16,682.82万股。
6.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授予价格3.99元/股回购并注销吴小弟等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47,750股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宝钢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预留授予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8日,按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3.9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956.6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8.2019年1月17日,公司完成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76名激励对象956.6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9.2019年4月23-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3.99元/股回购并注销王静等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790,025股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宝钢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2020年1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满足解锁条件的1,06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54,895,7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11.2020年1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3.99元/股回购并注销钱峰等4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40,925股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宝钢股份2020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授予价格3.99元/股回购并注销储双杰等47人所持有的1,840,475股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宝钢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2021年1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满足解锁条件的1,1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6,370,812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14.2021年1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3.99元/股回购并注销张立福等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73,200股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宝钢股份2021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3.99元/股回购并注销洪华等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77,900股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取得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十四章第四条第三款: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的规定,洪华、汪磊川、高远、秦晓黑、陈烨东等5人因已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7,90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3.99元/股回购。
上述177,900股宝钢股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77,900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按授予价格3.99元/股回购注销洪华等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177,900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授予价格3.99元/股回购注销洪华等5名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7,900股。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对象、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和股本变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
3. 宝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1年二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授予价格3.99元/股回购注销洪华等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177,900股。
(六)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武钢有限一四烧结、五烧结环保提升改造的议案”的提案
会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1年9月9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1.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须全程佩戴口罩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钢铁》(2020年修订)要求,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经营业绩创同期历史新高。二季度利润130.0亿元,创历史单季*高;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205.0亿元,同比增长253%,创上市以来同期业绩*好水平,经营业绩继续保持国内行业*,其中宝山、东山基地盈利能力持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梅山、青山基地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成本削减成绩显著。深化多基地成本对标,加大成本过程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围绕成材率提升、能源成本等深入推进成本削减工作。上半年公司实现成本削减8.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有效支撑公司经营业绩。
●制造能力稳步提升。抓住市场机遇,制造端高效稳定生产,上半年公司粗钢产量同比增长11.8%;青山基地酸洗产线和冷轧高铝锌铝镁等产线实现投产与达产,梅山基地厚规格酸洗产线全面建成投产,上半年公司优势产品销量同比提升40%。
●持续追求技术领先。实现B23HS075耐热刻痕产品等10项产品全球首发,“重轨高效在线项标志性技术取得突破;公司研发的富氢碳循环高炉低碳冶金技术在八一钢铁实现全球首次应用,标志着公司在高炉碳减排、碳循环技术探索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智慧制造有序推进。全球首套智慧高炉运行平台建成投运,实现四大基地高炉集中管控;宝山基地热轧“1+N”智慧产线、四基地冷轧“云翼中心”、硅钢第三智慧工厂等系列智慧制造系统正式投运;智慧设备管理系统、智慧质量系统与智慧经营决策支持系统等一系列里程碑项目投运。
●深化城市钢厂建设。加快A级企业创建步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固废不出厂等工作有序推进,宝山与东山基地实现“100%固废不出厂”;发布2020年度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分享*新的绿色发展成果;宝山基地重点区域景观提升改造(一步)项目全面完成,梅钢工业旅游区入选南京市党史学习教育十条精品线路。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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