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宝山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地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
凤城市宝山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地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凤城市宝山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地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预算金额:55.424438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55.424438 万元(人民币)
凤城市宝山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地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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